(一) 通过互联网生产、传播和流通文化产品,主要包括:音像制品;游戏产品;演出剧(节)目;艺术品;动画等其他文化产品。
(二) 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,主要包括:
1、 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、复制、进口、批发、零售、出租、播放等活动;
2、 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,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、固定电话机、移动电话机、收音机、电视机、游戏机等用户端,供上网用户浏览、阅读、欣赏、点播、使用或者下载的传播行为;
3、 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、比赛等活动。
在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时,根据注册资金方面要求的把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分为两种:
1、动漫、音频注册资金要求:100万以上
2、网络游戏注册资金要求:1000万以上
如果您的公司只包含动漫或者音频而不包含游戏的话,就可以在公司注册资金最少为100万的情况下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(文网文)。
如果您的公司业务中含有网络游戏,作为游戏的运营商,那么注册资金最低为1000万就可以办理文网文(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)。
(一)有单位的名称、住所、组织机构和章程;
(二)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;
(三)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10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;
(四)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(含有网络游戏的注册资金要求1000万以上)、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、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;
(五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