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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31日前 1.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半

文章来源:好会计 发布时间:2016-12-06 浏览量:

 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决定推出新一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举措,打造公平规范便利的营商环境;部署加快雨水蓄排顺畅合理利用的海绵城市建设,有效推进新型城镇化;确定支持新能源和小排量汽车发展措施,促进调结构扩内需。

  会议认为,促进新能源和小排量汽车发展,淘汰超标排放汽车,有利于缓解能源与环境压力、推动汽车产业结构优化和消费升级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。会议决定,一是完善新能源汽车扶持政策,支持动力电池、燃料电池汽车等研发,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示范试点。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车辆更新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要求,加大对新增及更新公交车中新能源汽车比例的考核力度,对不达标地区要扣减燃油和运营补贴。创新分时租赁、车辆共享等运营模式。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、限购,已实行的应当取消。二是从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,对购买1.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施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。三是加快淘汰营运黄标车,开展清理整顿专项行动。对进度严重滞后省份要强化问责。在现有资金支持基础上,允许地方政府将盘活的财政存量资金用于推动淘汰工作。确保完成到2017年全国基本淘汰黄标车任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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